华新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 周松)据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检查效能并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扫码入企”的基本环节与基本要素作出统一规范。
“扫码入企”是规范行政检查的有效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已对加快推行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前,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多地已探索运用“扫码入企”治理乱检查现象,积累了诸多有效经验,为全国全面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通知》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扫码入企”作了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要严格统一赋码。省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需加强统筹,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并强化各级各部门执法数据的对接与信息互认。同时,要明晰检查内容。“执法码”作为关联行政检查行为、显示检查任务的唯一数字标识,将全面涵盖检查主体、人员、数量、事项、时间地点及结果等内容。企业一扫码,即可清晰知晓“谁来查、查什么”。
在扫码程序方面,《通知》作出了严格规定: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必须报批报备检查任务,由系统自动生成“执法码”;若是联合检查,一次只赋一个码。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遇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须限时补办。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若有异议可一键反馈。检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并统一汇聚至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通知》强调,“扫码入企”既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要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工作中要坚持务实高效,充分发挥现有执法系统平台功能,精简合并检查事项,强化对不同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有效避免走过场、无效检查,提升检查精准性。要切实为企业和基层减负,通过统一赋码与技术赋能,规范入企检查,避免数据多头录入、重复录入,既为企业松绑,也为基层执法增效。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政府赋码、执法亮码、企业扫码”实现全过程监督,切实发挥“扫码入企”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此外,还要确保信息安全,加强相关数据技术防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信息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推动“扫码入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司法部要求,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通知》的组织实施。要密切关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推进“扫码入企”工作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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