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香港3月26日电(记者 陈志高)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控烟措施将于下月再度“加码”。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等。届时,访港旅客亦严禁携带相关产品及配件入境。
新规核心:从“禁吸食”延伸至“禁管有”
此次修例的核心在于填补监管漏洞,将管控范围从单纯的“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
根据新规,从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众地方(如街道、公园等)持有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及其相关配件(如烟弹、烟油、加热烟支),即属违法。即便未进行吸食行为,只要在公众地方被发现持有,或在公众地方吸食(执法时视同“管有”),均会被追究责任。
罚则明确:定额罚款3000港元起
香港特区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罚则以示警戒:
一般违规:在公众地方管有少量另类吸烟产品,将面临3000港元定额罚款。
严重违规:若管有数量较多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旅客须知:严禁携带入境
相关部门特别提醒访港旅客,新规实施后,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严禁携带入境。从4月30日起,旅客若在街上手持或携带相关产品,不仅违反入境条例,亦可能因违反“禁止管有”规定而被定额罚款。
政策背景:构建全面管控闭环
此次新规是香港分阶段推行控烟措施的重要一环。在此之前,香港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了三项控烟新规:
扩大禁烟区:禁烟范围扩大至幼儿中心、学校、医院等场所出入口3米范围内的公众地方。
禁止排队吸烟:在两人及以上队列中排队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指定处所时禁止吸烟。
提高罚款:违例吸烟定额罚款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随着4月30日新规的落地,香港对另类吸烟产品已形成“禁售卖、禁吸食、禁管有”的全面管控闭环。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将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呼吁市民及旅客共同遵守法规,维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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