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2.6亿假酒帝国:直播间100多元“五稂液”,竟是酒精勾兑的仿冒品

华新社(记者 陈志高)俗话说,“酒是陈的香”。正因为这种消费心理,打着“年份酒”旗号的白酒在市场上始终热度不减。然而,当这些动辄号称封存几十年的“老酒”,以低廉的“内部价”“酬宾价”出现在网络直播间时,消费者买到的究竟是时光沉淀的美酒,还是精心伪造的陷阱?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协调下,山西、四川两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跨省联动,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商标侵权及使用食用酒精加多种添加剂勾兑假冒年份老酒案。总台记者独家跟踪采访了案件查处过程。

直播间里的“老酒”陷阱

“老哥们,这款酒可是大有来头,它就是大名鼎鼎的水晶剑,每瓶都是1997年封存。52度黄金度数,500毫升大容量。喜欢这款水晶剑的老哥们抓紧时间拼手速、拼网速,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这是某电商平台上一商家直播时展示的画面。这款“水晶剑”外观酷似四川某品牌名酒。更令人心动的是,这款宣称采用古法酿制、已存放28年的“老酒”,价格极为优惠,一箱6瓶仅售268元。

商家在电商平台上的夸大宣传,引起了商标权利人的注意。近期,商标权利人向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线索显示,山西文水县、清徐县一带有团伙制售假冒白酒,涉及“五粮液”“剑南春”等知名品牌,并通过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经过暗访调查,摸清了这款“年份老酒”的违法生产经营人员及地址,市场监管总局随即协调山西、四川两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勾兑车间里的“科技与狠活”

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毅在现场指着一处配料调配车间表示:“这应该是配料调配车间。这个就是食品添加剂乙酸乙酯,不同香型的酒,就需要不同的食品添加剂来勾兑。”

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白酒不得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用食用酒精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生产的属于配制酒,不是白酒。乙酸乙酯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可用于生产配制酒,主要影响酒体香气和风味。

记者在现场看到,调配车间里,除了乙酸乙酯,还有冰乙酸、乳酸乙酯、红枣香精、乙醛、丙二醇等近十种添加剂。在调配车间隔壁,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种黄色液态物质。

周毅表示:“这个是为了让酒体颜色加深,给人造成一种陈色、陈年老酒的感觉。兑进去之后,酒体整体泛黄,看起来像老酒。”

“傍大牌”式仿冒 以假乱真

执法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武后乡酒业有限公司不仅涉嫌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假酒,还假冒、仿冒多款知名品牌白酒的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

调查过程中,在知情人士指引下,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的另一处厂址。走进车间,穿过一道用布帘遮挡的窄门,后门外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大棚,里面堆满了各种名称的假酒包装材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范春光指出:“金兴大曲少两个点是全兴大曲,五粮酒改一个字叫五粮液。这些都是打擦边球。像郎酒这种纯粹假冒的包材在最里面,这是铁证,就是侵权的,没什么可说的。”

记者看到,这里的包装材料中明显仿冒各种名酒,如“五稂液”“泸川老窖”“五粮佳酿”“四川绵竹大曲酒”等。

在距离酒厂3公里左右的一处空院子里,堆放着刚刚转运过来的成箱假酒和内包装。记者发现,有的产品就连执法人员也难以辨别真伪。这里堆放较多的假冒剑南春,与正品在包装上的差异极其细微,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

执法人员指出,正品剑南春的“剑”字两个口中间是分开的,而仿冒品则存在细微差异。这种“打擦边球”式傍大牌仿冒产品,明显构成侵权行为。

范春光表示:“这个叫近似侵权,让消费者无法辨认。一晃会以为这就是五粮液,看拼音也是这种感觉。在商标法里有纯粹假冒和近似侵权两种,纯粹假冒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涉嫌刑事犯罪,近似侵权则属于行政违法。”

虚标年份 冒充“老酒”网上销售

执法人员介绍,武后乡酒业有限公司大面积、大批量“傍大牌”式仿冒其他企业知名品牌产品,不仅严重涉嫌商标侵权,本质上也是一种造假行为。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另一大特点是:无食品生产相关资质,虚标生产日期,冒充“老酒”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

根据摸排,执法人员在文水县一物流园区找到了该公司的另一处仓储点。仓储最里面,产品堆积如山,占据面积近千平方米。记者注意到,这些等待发货的假酒,箱体大小不一,但外观特点基本一致:没有标注任何品名和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仅有“多年陈酿,厂家直销,专注酒水,品质保证”字样。

打开外包装,里面装的酒类品名各异,有“五粮原液”“四川绵竹大曲酒”“凤酒”等。做旧的封瓶纸、带有年代感的品名、腐蚀生锈的瓶盖,给人第一感觉这些产品应该是“年份老酒”。再看瓶内酒体颜色,更让人加深这一印象。

范春光指出:“我们以为陈酒老酒就会黄,其实这种黄不一定是老酒,也可能是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执法人员判断,这种发黄的酒体很可能是违规添加色素调配而成,并非真正存储时间久远的老酒自然本色。

记者注意到,这些产品酒瓶上张贴的酒标背面,还有一行印着年份的背标。范春光说:“看这个酒的年份,背标是1997年10月28日,算起来也是小30年的酒了。”

调查证实,这些所谓“老酒”,实为食用酒精辅以乙酸乙酯、冰乙酸等多种食品添加剂勾兑而成的配制酒,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假冒、仿冒名酒商标和包装,蒙骗消费者。

涉案金额2.6亿元 11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突击行动中,执法人员现场分成5个行动组,对山西省文水县、清徐县有关制假窝点、仓储物流、包装印刷、电商销售等场所实施突击检查,共查获涉嫌侵权假冒酒类近2万箱、假冒包材70余万件、制假设备14台、大型储酒罐41个。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勇前表示:“这起特大假酒案中,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段隐蔽,从原料供应、勾调灌装、包材仿制到网络销售,形成了全链条的侵权违法犯罪体系。这个案件也反映出当前侵权假冒活动向隐蔽化、链条化、网络化发展的新趋势。”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山西文水县武后乡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裴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购进食用酒精、纯净水以及食用香精、乳酸乙酯等添加剂,勾调生产配制酒冒充白酒。仅在2024年3月至2025年10月一年多的时间里,裴某就先后购进食用酒精2912.75吨,购入辅料约75000升,非法生产各种“老酒”。截至记者发稿时,执法部门已查明涉案金额2.6亿元。公安机关传唤22人,采取强制措施11人,其中批捕2人。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馨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整治白酒市场乱象,对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直播乱象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循线追查、深挖彻查,彻底铲除违法行为的滋生土壤,旗帜鲜明释放强监管、严处罚、护民生的信号,让恶意违法者既付出经济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

“老酒”不应成为违法乱象的“挡箭牌”,直播间更不能成为假冒产品的“法外之地”。此案的破获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无论造假手段如何翻新、销路如何隐蔽,只要触碰了质量安全和诚信经营的底线,就必将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

華文財經新聞社聯合報道。发布者:总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uaxinnews.com/7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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