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渝民夫妇被闺蜜骗840万元,判决结果公布

华新社(记者 张聚奎)7月19日,据三湘都市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就艺人周渝民(仔仔)与妻子喻虹渊遭诈骗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判决保险经纪人冯瑶华、其苏姓主管及所属的公胜保险经纪公司,需连带赔偿周渝民夫妇2063万8995元新台币(约人民币503万元)。此判决仍可上诉。
案件源于2018年,喻虹渊通过闺蜜冯瑶华(时任公胜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员),以周渝民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6年期储蓄险,约定分6期转账缴费。2019年起,冯瑶华以“现金缴费享优惠”“避免转账引税务或反洗钱关注”为由,诱骗喻虹渊改为自行缴款,并将第二期保费698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70万元)交给了冯瑶华。喻虹渊总共被冯瑶华骗走了5期保费,共计3447万余元新台币(约人民币840万元)。
冯瑶华此前已因涉犯5项欺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定谳(终审确定),并被没收未查扣的犯罪所得2063万余元新台币(约人民币500万)。此次民事求偿,周渝民夫妇同时起诉了冯瑶华、苏姓主管、公胜保险经纪及远雄人寿公司,法院最终判决前三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远雄人寿则未被判担责。

華文財經新聞社聯合報道。发布者:张聚奎,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uaxinnews.com/3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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