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记者 邹志华)“钱志敏”——这个曾让十余万投资者血本无归的名字,在沉寂数年后再次震动舆论。当地时间11月11日,英国最高法院就“蓝天格锐特大非法集资案”及“英国史上最大比特币洗钱案”作出刑事判决:主犯钱志敏被判入狱11年8个月。随着刑事程序落槌,价值逾50亿英镑的6.1万枚比特币如何处置,成为中英两国受害者与司法机构新的博弈焦点。
一、刑事判决出炉,民事追赃仍漫长
英国皇家检察署同时启动《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民事程序,原计划11月17日召开的比特币处置听证会被推迟至2026年1月。曾旁听庭审的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刑事与民事程序分属不同法庭,证据交换、权利人识别仍需时间,“延期在预期之内”。
二、巨额比特币流向成谜
判决书披露,钱志敏在2014-2017年间系统性地将402亿元集资款兑换为加密资产,累计买入约19.5万枚比特币,高于目前警方锁定的6.1万枚。对于剩余比特币,法院未作说明。伦敦警察厅证实,钱志敏曾称“2万枚比特币钱包密码遗失”,按当前市价约值125亿元人民币。
三、受害者清退窗口再次打开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与财政局“蓝天格锐案清退工作组”公告,未登记受害者可在2025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补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清退权利。此前两轮退赔比例仅5%与8%,被投资者形容“杯水车薪”。
四、跨境返还比例悬而未决
根据英国内政部惯例,没收资产通常与请求国五五分成。但《中英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仅针对公共资金返还作出规定,非公共资金诈骗需个案谈判。英国资产追回激励机制(ARIS)再将中央与地方执法机构分成50:50,层层扣减后,受害者能否“物归原主”仍存变数。
五、增值部分归属引争议
中方学者与律师形成两派观点:
1. 追踪原则派:只要能证明“赃款买币”,受害者即有权按现值索赔;
2. 公共资产派:比特币溢价属资本利得,应整体纳入国库,仅退还原始本金。
技术层面,场外换币、混币器与多层级跳转令个体资金溯源几乎不可能,成为英国法院采信证据的最大障碍。
六、专家呼吁“受害人优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均明确资产返还第一顺位为合法所有人。中国政法大学赵炳昊建议,由中央政府或指定资产管理人统一在英国提起民事诉讼,避免受害者单打独斗,同时展示国家意志,争取全额或最大化返还。
七、案件倒逼监管升级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共同主席于佳宁认为,该案凸显虚拟货币监管“内禁外索”矛盾,未来需从“一刀切”转向“风险可控、规则清晰、与国际接轨”的精细化治理,才能在国际资产追缴中赢得话语权。
八、受害者现实选择
面对高昂跨国诉讼成本,部分投资者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体维权,尽管抽成比例高达20%,仍被视为“拿回本金的最快途径”。郑正歌坦言:“不敢奢望溢价,只盼早日结束这场噩梦。”
(文中郑正歌为化名)
華文財經新聞社聯合報道。发布者:张聚奎,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uaxinnews.com/5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