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就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华新社8月3日电(记者 刘炼)据中国长安网消息,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针对群众关心的专项斗争背景、工作重点及预期效果等问题,中央政法委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

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显著

党的二十大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8%,命案同比下降8.7%,均创本世纪以来最低。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满意度连续7年保持在92%以上,安全感连续6年保持在98%以上。

深化专项斗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中央政法委负责同志指出,黑恶犯罪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复杂性,且正从“网下”向“网上”、“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深化专项斗争具有四方面重要意义:一是伟大历史进程赋予的新使命,需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二是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型犯罪,让群众吃“定心丸”;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标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四是应对黑恶犯罪新趋势的新课题,提高对新型黑恶犯罪的打击惩处能力。

聚焦新型“软暴力”与涉网黑恶犯罪

此次专项斗争是在常态化基础上的深化惩治行动。打击重点包括:利用网络平台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势力;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等“软暴力”犯罪团伙;“村霸”“乡霸”“沙霸”“矿霸”等传统黑恶势力;黄赌毒黑合流犯罪团伙;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团伙。对重大复杂案件将挂牌督办,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等措施,并强化黑财清缴,彻底打掉其经济基础。

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

政法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同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律师的合法权利。

畅通举报渠道,严打“保护伞”

群众可通过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公安部及国家信访局等公布的渠道、各地新公布的举报热线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健全线索快速移送机制,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关系网”。

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源头治理

专项斗争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网络治理方面,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斩断侵犯个人信息、“跑分洗钱”等不法利益链条,规范网络贷款运行。在基层防范方面,重点推进农村宗族黑恶势力防范整治,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筑牢乡村振兴组织根基。同时,健全“三书一函”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完善制度,从源头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華文財經新聞社聯合報道。发布者:总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uaxinnews.com/8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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